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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等6部门印发的《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国卫办财务发〔2025〕5号),持续提升病员就医体验,切实减轻患者缴纳预交金负担,我院结合医院2024年度患者住院结算数据,根据患者主要诊断及医保类型(城镇职工基本医疗报险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)确定了常见病种的住院预交金收取额度(见附件),自2025年6月30日起,我院按照新标准收取住院预交金。
说明事项:
1.公示的住院预交金收取额度为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度DRG数据统计常见病人均收取额度。如患者同时存在其他次要诊断或合并症,其住院预交金收取额度应遵循累加计算原则,但总额度不超过各相关诊断累计之和。患者治疗过程中因病情变化、使用自费药品或高值耗材(经患者知情同意)等导致费用增加,医院将以实际出院结算总费用为准,多退少补。
2.医保患者需提供有效医保凭证及有效证件,方可按所属医保类型标准缴纳预交金。
3.自费患者和入院时无法确定医保身份的患者,应全额缴纳住院预交金,具体金额根据病情确定。
如有政策调整或特殊情况,以医院最新通知为准。
附件:

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
2025年6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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